国内CCER新项目暂停审批六年后,2023年频频传来市场即将重启的消息。近日,业内期盼已久的CCER重启终于迈出关键性一步。
7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了解,《管理办法》由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对2012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起,《暂行办法》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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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与《暂行办法》相比,《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交易的“自愿”属性,并对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五个备案事项的管理方式进行了优化。
1 关于方法学。方法学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征集遴选后发布,不再由各方法学开发者申请备案。
2 关于审定与核查机构。不再通过备案方式确定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对审定与核查机构进行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
3 关于交易机构。不再通过备案形式确定多家交易机构分散交易,而是组建全国统一的交易机构,开展集中统一交易。
4 关于项目和减排量登记。由原来的项目和减排量备案改为由项目业主和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对相关项目和减排量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双承诺”,政府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考虑到不同用途对核证减排量的要求各有侧重,此次《管理办法》对减排量用途及相关要求作出原则性规定,对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清缴抵销部分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将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抵销政策另行规定。
在经过公开意见征求之后,CCER即将等来更新版的基础性制度。
01 为何重启CCER?
CCER指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当控排企业的碳排放量高于初始配额分配量时,可以在碳市场直接购买其他企业的碳配额,也可购买基于环保项目的CCER抵消其碳排放量。相应地,CCER项目业主在减排成本较低的地区开发CCER项目,通过市场交易的手段在市场上出售 CCER,同时获得对自愿减排行为的补偿。
2012年6月,随着《暂行办法》的落地,我国CCER开始起步。然而,在政策施行过程中,初期市场存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国家于2017年暂缓受理CCER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和交易机构等的备案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CCER的暂缓受理截断了市场的增量项目,然而,我国的碳市场却推进一如既往,目前,我国不仅有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在内的地方试点碳市场,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宣告开市。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及2021年底面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个周期履约,CCER需求量及成交量显著增加。然而,没有增量项目,全国碳市场及各地方试点碳市场抵消使用的CCER均为2017年3月以前签发的减排量。其中,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期已消耗掉超七成CCER存量。
在供给逐渐稀缺的情况下,全国范围内CCER价格普遍呈现上涨态势。复旦碳价指数显示,CCER价格区间从2022年初的35元/吨附近上涨至年末的60元/吨附近;2022年8月北京碳市场有CCER挂牌交易价超过80元。而碳价指数显示,2022年我国CCER均价为56.5元/吨。
在短期内被推高的碳价以及全国碳市场进入第二履约期的双重影响下,业内重启CCER的呼声逐渐高涨。
除此以外,上述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国际民航碳减排和抵销市场机制、《巴黎协定》下的全球碳市场机制将陆续实施,各国贸易和投资等经济活动更多考虑碳排放要求,都需要我国建立相对灵活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予以应对。
同时,当前减排机制种类繁多,但缺乏有效统筹和科学规划,标准各异、价格不一,造成市场割裂,挤占了优质减排资源。因此,亟需尽快启动全国统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出台《管理办法》,统筹全国碳减排资源,规范自愿减排市场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02 CCER影响深远
值得注意的是,短期来看,碳价的快速上涨仍是排控企业难以接受的减排成本压力,但从欧盟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及碳市场的设计机制来看,碳价的逐渐上升是确定无疑的趋势。
民生证券研报显示,碳交易市场的根本意义在于控制总量排放、降低减排成本,是通过价格信号来引导碳减排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减低全社会的减排成本。
简而言之,通过CCRE的制度设计,引导高耗能企业减排并通过将资源向低碳、高效企业转移的方式引导能源结构、工业结构甚至整体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
基于此,可再生能源企业有望直接收益CCER的加速重启。
现阶段仅有电力行业纳入碳交易市场,年碳排放总量约为40亿吨,按5%的抵消上限计算对应的CCER需求每年约2亿吨。而根据北京环境交易所研究显示,如果未来碳交易市场扩容至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八个行业,碳排放量总额将会达到70亿-80亿吨/年,对应CCER的需求量将达到3.5亿-4亿吨/年。
仅按照2022年我国CCER均价计算,碳交易市场扩容后对应的CCER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97.8~226亿元。
据天风证券测算,在这样的市场规模下,CCER碳减排收入为垃圾焚烧类公司和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运营公司带来的业绩弹性区间分别在2.1%-7.4%和18.7%-45.6%。
更重要的是,远东资信报告显示,除了用来抵消碳配额,CCER还可以参与国际交易,我国大陆碳市场将与香港及海外碳 市场形成连接,我国可以借此获得国际市场上的碳定价话语权与影响力。总体来看,CCER市场将与碳配额现货市场共同推动我国碳金融发展,持续推进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